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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案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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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案發

作為一名奮鬥在一線的刑警,孟金已經很多年沒有進入過深睡眠了。

手機剛響了一聲,他就被驚醒了,抓起手機一看,緊繃的神經瞬間松懈下來。

是他的老媽羅女士提醒他別忘了今天要去相親,十點,星巴克咖啡廳。然後,羅女士事無巨細地囑咐兒子穿什麽衣服搭配什麽鞋子,以及和女孩子聊什麽話題。

孟金一邊洗漱,一邊把聲音外放聽著羅女士的啰嗦,說起來都怪他,某一次相親他直接穿著警服去的,女孩子說整個相親過程像警察在審問罪犯,從此羅女士特別關註他的穿著。

他今年32歲,有著豐富的相親失敗經驗。他被拒絕的理由千奇百怪,有嫌棄他工作忙的,有嫌棄他顏值低的,還有嫌棄他不夠熱情主動的。

每一條他都可以理解,工作忙是事實,無可辯駁;顏值低,不敢茍同,但他尊重每一個人的審美;不夠熱情主動,哼,他是個正常男人,他怕熱情起來對方召開不住,主動起來嚇跑對方。

唯一讓他不能理解的拒絕理由是他的職業是警察。美女大姐,既然嫌棄他的職業,為什麽還要答應見面呢?難不成還指望他為了愛情換個工作?他可不是戀愛腦。

吃完早餐,休息片刻,換上羅女士指定的行頭,給羅女士發了一張自拍,羅女士看到他如此聽話會開心好一陣。

九點準時出發,不出意外半個小時左右就可以到達約定地點,一路上,他在腦海中回憶了每一次相親失敗的原因,下定決心“改邪歸正”,一舉完成羅女士的夙願。

九點半,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點了一杯美式,等咖啡的間隙開始觀察店裏的顧客,從衣著判斷職業,從袖口的汙漬看生活習慣,從杯子裏咖啡的剩餘量推測經濟狀況。

羅女士打來電話叮囑他千萬不要遲到,他發了一張喝咖啡的自拍作為回答,羅女士表示很滿意。

九點四十,他的手機響了,一看來電,心道一句完蛋了。

熟悉的號碼,意味著又來活了。

“孟隊······沒事兒,就是想你了,你今天相親吧,祝你成功。”

趙允執剛從警校畢業,算是孟金的徒弟,小夥子挺勤快,就是有點毛躁。

孟金提到嗓子眼兒的心“哐當”又掉回了心腔裏,他想說沒有案子不要給他打電話,可又怕嚇壞了新人,把關系搞得太疏遠了。

良好的同事關系是工作中的潤滑劑,這玩意兒不能太多,也不能太少,更不能沒有。

“我今天做了充足的準備,問題不大。”孟金信心十足,他已經想好了,無論如何要跟女孩兒約下一次見面,這對他也算不小的進步了。

“那行,孟隊你先忙,我們等著你請客。”電話那頭似乎有同事在找,趙允執匆匆掛斷電話。

又等了一會兒,孟金看看表,九點四十五了,才過了五分鐘,他卻感覺有二十分鐘那麽漫長。

他嘲笑自己命太賤,悠閑時光於別人而言是享受,於他,反而是煎熬。

他努力克制著看表的意念,盡量把專註力放在手中的咖啡上。

結果,這種刻意的放松反而更煎熬。

那位叫唐小果的女士怎麽還不來?不會是要卡著十點整的點兒進門吧?

說曹操曹操······的電話到了。

幸好羅女士事先幫他存好了對方的電話,否則他很可能當成是騷擾電話給掛了。

一瞬間他已經想好了,就算女孩說要遲到半個小時他也不能生氣,要心平氣和地囑咐人家不要著急。

他按下了接聽鍵,笑容可掬地和對方打招呼。

沒想到對方簡單地報上了姓名,直接告訴他,突然有事來不了了。

若是以前,孟金會無所謂地說句沒關系,然後高高興興地繼續工作。

可這一次不一樣,他下定決心一定要認真對待,至少不能還沒見面就被“滅燈”。

在女孩兒掛斷之前,他慌慌張張表示了一下關心,“你有什麽急事嗎?我可以幫忙嗎?”

女孩兒對孟金的反應很意外,楞了一下才道,“如果你不介意的話,可以到江南綠洲小區對面的公園來找我,這裏發生了一起命案,我是記者,好不容易逮到第一現場,請你理解。如果你介意的······”

聽到“命案“兩個字的時候,孟金已經站起來了。

發動汽車的時候,他才會回味兒來,趙允執來電的目的根本不是送祝福,有了案子卻不好意思打擾他,“孟隊”和“沒事兒”之間有一個微不可察的短暫停頓,那是趙允執在猶豫要不要告訴他。

他回撥了趙允執的電話,得到了肯定的答覆,江南綠洲小區對面的江南公園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。

半個小時後,孟金到達案發現場,警戒線將圍觀人群擋在了百米之外,他隨意掃了一眼,幾乎每個人都舉著手機拍視頻,實在看不出誰是他的相親對象。

趙允執遠遠看到孟金,小跑著迎了過來,麻利地拉起警戒線,把孟金放了進來。

“孟隊,這就是您相親的戰衣吧?太潮了,乍一看我還以為是哪個學校的大學生呢。怎麽樣?成了嗎?”

孟金穿著嶄新時尚的白綠拼接棒球外套,水洗藍牛仔褲,黑色牛皮短靴。在一眾沈悶刻板的警服中,確實像個顯眼包。

幾個同事也跟著起哄打趣,都誇孟金的穿搭顯嫩,今後就這麽穿。

顯嫩,那不就是說實際上不嫩嗎?顯嫩,就是裝嫩。仔細一品,這不是誇人啊。孟金恨不能當場脫衣。

“您怎麽知道有案子?誰告訴您的?我都囑咐過了,誰也不能打擾您解決終身大事,誰那麽沒眼力見?”趙允執是個小話嘮,直到孟金走到屍體旁才閉了嘴。

死者是男性,整個屍體包裹著厚厚的保鮮膜,像個木乃伊,頭部也被裹得嚴嚴實實,頭上的保鮮膜已經被警員割開,否則連男女都無法確認。

孟金的視線轉移到旁邊的土坑,屍體就是被埋在了那裏,土坑很淺,從坑裏刨出來的土很少。

趙允執介紹了基本案情,屍體是被一個遛狗人的狗發現的,聰明的邊牧經常在這片小樹林藏食物,再次回來時會刨出來看看,以往刨出來的是食物,沒想到這次刨出來的是一具屍體。

“金博士怎麽說?”孟金問。

金博士是局裏的法醫,在法醫行當中,讀到博士的比較少,金博士算是全省法醫中為數不多的博士,市局領導以她為榮,尊稱一聲“金博士”,其他人也就跟著如此稱呼。

“從屍斑來看,死亡時間超過了72個小時,大概時間是19號晚上,更具體的時間需要回局裏才能確定。”

金博士摘下手套扔進藍色的大垃圾袋裏,摘下眼鏡在嘴邊哈了兩口氣,從兜裏掏出眼鏡布擦了擦,重新戴上,繼續道,“初步判斷,兇手用利刃刺破死者的腎臟,死因是失血過多。目前就這麽多,回局裏解剖吧,保鮮膜也回局裏拆吧,這裏自媒體太多了。”

孟金擡眼看了一眼警戒線外舉著手機拍攝的吃瓜群眾,趕緊背過身去,以免自己成為拍攝素材。

他讓趕緊把屍體帶回局裏,屍體被擡上車拉走,吃瓜群眾陸續散了,只留下幾個閑著沒事幹的大爺大媽還在觀望······和一個年輕女孩。

孟金心道,她會不會就是放他鴿子的相親對象?

“有沒有發現什麽線索?”孟金見幾個同事在周邊轉了幾圈,似乎一無所獲,期待著在他到來之前他們能有所收獲。

“沒有什麽有價值的線索。您看看這張照片,這應該不算什麽線索。”

趙允執調出手機裏的一張照片,照片拍的是屍體被挖出來之前,地上被踩出了不少腳印,只有屍體的頭部露在外面,外層的保鮮膜有被撕扯的痕跡,是邊牧狗幹的好事。

他所謂的線索指的是地上的腳印,太多,太雜,基本沒有什麽價值,就算其中有兇手的,也很難分辨。

“兇手是想讓屍體盡早被發現。”孟金微微蹙眉,他還有疑惑之處。

趙允執也發現了矛盾之處,“兇手給屍體裹上這麽厚的保鮮膜,是不想讓臭味冒出來吧,好像是不想被人發現,再說了,如果想被人盡早發現,直接扔地上,連埋都省了。”

孟金微微搖頭,無t法解答,“坑挖得很淺,一場大雨就會把屍體沖出來,公園裏遛狗的人多,寵物狗,流浪狗,都可能發現屍體。”

趙允執不置可否,“坑挖得淺,會不會是因為時間太倉促了?孟隊,您沒有養過狗可能不知道,有的人下班晚,會在深更半夜出來遛狗,也有人養大型犬,比如金毛,有人養烈性犬,比如羅威納,這些人也會在半夜遛狗,會不會是兇手埋屍時恰好被遛狗人看到了,坑才挖得淺了。”

趙允執見孟金不說話,以為孟金不高興了,孟金是老刑警,老前輩,刑警隊的頭牌,被他一個剛走出校門的新人當眾懟,面子上難免掛不住。

他剛想找補一下,孟金卻肯定地點了點頭,“不錯,遛狗人極有可能和兇手擦肩而過,甚至打過照面兒,就從遛狗人入手尋找目擊證人吧。”

這話雖然肯定了趙允執的貢獻,但並沒有認同他的看法,孟金依然認為兇手是故意把坑挖得很淺。

趙允執想不通,跟在孟金身後,孟金繞著小樹林走了一圈,他也跟著走了一圈,孟金拉起警戒線走了出了警戒圈,他也趕緊跟上。

二人沿著步行道一直走,悠閑得好像兩個吃完飯遛彎的閑人,只是趙允執的警服太紮眼,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。

孟金邊走邊東張西望,趙允執隨著他的目光轉來轉去,卻不知道孟金在看什麽。

孟金看到一座小山丘,山丘上有一座涼亭,是公園海拔最高的地方,他拾級而上,站在涼亭上,身體旋轉,將整個公園仔細掃視了一圈。

山丘上涼風習習,視野開闊,俯瞰全園,入目所見,水清林茂,景色怡人。

趙允執知道他在尋找著什麽,卻不知道到底在找什麽,他幫不上忙,心裏有點沮喪。

“孟隊,您在找什麽?找到了嗎?”趙允執忍不住問。

“你發現了嗎?”孟金眉眼含笑,似乎對觀察結果很滿意。

“發現什麽?”趙允執一頭霧水。

“整個公園只有一棵紅楓樹。”孟金轉身,面向發現屍體的小樹林。

即使相隔上千米,那棵紅楓樹也分外顯眼,可謂萬綠叢中一點紅,而屍體正是在樹下發現的。

紅楓樹下來來往往拍照的人很多,兇手把屍體埋在哪裏不好,偏偏要埋在紅楓樹下,孟金是對的,兇手的確是想讓屍體盡早被發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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